營銷宣傳不規范、投訴不暢
不當采集客戶信息、不當催收
......
這些問題困擾過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升信用卡業務惠民便民服務質效,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信用卡新規來了
來看看這些都與你有關
多維度規范信用卡業務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圍繞群眾投訴反映突出問題,《通知》針對性做出規范。例如:
發卡環節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持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偽冒欺詐辦卡、過度辦卡等風險,對單一客戶設置本機構發卡數量上限。
金融機構不得以發卡量、客戶數量等作為單一或主要考核指標,長期睡眠卡率超過20%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新增發卡。
同時,合理設置單一客戶信用卡總授信額度上限。在授信審批和調整授信額度時,應當扣減客戶累計已獲其他機構信用卡授信額度。
營銷方面
金融機構要以明顯的方式向客戶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以及使用信用卡涉及的法律風險和法律責任,確保客戶注意和理解條款內容。
在信用卡客戶身份核驗和辦卡意愿核驗等關鍵環節,積極采取錄音錄像或其他有效措施完整客觀記錄和保存風險揭示、信息披露等重要信息。
金融機構不得承諾發卡或者承諾給予高額授信;不得進行欺詐、虛假宣傳;不得采取默認勾選、強制捆綁銷售等方式營銷信用卡。
催收環節
要求規范催收行為,不得違法違規提供或者公開客戶欠款信息,不得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
同時,要不斷加強催收能力建設,降低對外包催收的依賴度。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至少在本機構官方渠道統一公開委托催收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有關信息。

加強分期及息費管理
目前信用卡業務投訴的另一焦點是亂收費,尤其是一些銀行信用卡擅自開通分期業務,消費者刷卡一定額度就“被分期”,產生大量息費。
新規補充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為客戶提供已簽訂合同信息查詢渠道、以有效方式通知客戶還款和逾期等信息、提供委外催收機構信息等。同時,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和有效覆蓋風險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原則科學合理確定信用卡息費水平,持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戶息費負擔。
針對分期業務息費
《通知》專門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在分期業務合同(協議)首頁以明顯方式,展示分期業務可能產生的所有息費項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費計算方式。
向客戶展示分期業務收取的資金使用成本時,應當統一采用利息形式,不得采用手續費等形式,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客戶提前結清信用卡分期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實際占用資金金額及期限計收利息。
為了防范業務風險
《通知》還要求,分期業務應當設置事前獨立申請、審批等環節,不得與其他信用卡業務合同(協議)混同或捆綁簽訂。不得對已辦理分期的資金余額再次辦理分期,分期業務期限不得超過5年,銀行不得誘導過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戶息費。
存量業務兩年內完成整改
相較此前的征求意見稿,《通知》還完善了過渡期安排。《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存量業務的過渡期則為2年,不符合規定的存量業務應當在過渡期內完成整改,并在6個月內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業務流程及系統改造等工作。
對此,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透露,自去年征求意見稿發布之后,很多銀行都已經行動起來。
董希淼同時提醒:
持卡人一定要理性使用信用卡,不過度透支,不違規套現。
應量入為出,合理消費
盡量少用“余額代償”等方式
拆東墻補西墻
切勿通過辦理多張信用卡
來“以卡養卡”
對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時償還
避免對個人信用記錄造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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