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競價是指計算機交易系統根據以下兩種情況對申報的每筆交易委托產生的交易價格:1。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價格為交易價格;
2.當買入申報價格高于即時披露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即時披露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交易價格;當賣出申報價格低于即時披露的最高買方申報價格時,即時披露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交易價格。
連續招標階段的特點是,每筆交易委托輸入計算機自動匹配系統后,立即判斷并進行不同的處理:交易員可以交易;交易員不能等待交易的機會;一些交易員讓剩下的部分繼續等待。
(1)證券經營機構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并按照規定的交付時間向委托人辦理交付手續。
(二)委托人的委托如果未能全部成交,證券經營機構在委托有效期內可繼續執行,直到有效期結束。
(三)委托人的委托如果未能成交,證券經營機構在委托有效期內可繼續執行,等待機會成交,直到有效期結束。

滬深證券交易所連續競價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時間每周1~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9:30-11:30,下午13:00-14:57采用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匹配。
計算機匹配系統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對所接受的所有有效委托進行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盤。在連續招標期間,每筆交易委托進入計算機自動匹配系統后,立即判斷并進行不同的處理。交易員可以交易,交易員不能等待交易的機會,而一些交易員允許其余部分繼續等待。根據我國現行有關規定,委托當日無撤單有效。如果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托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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