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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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青島市嶗山區海爾路1號海爾工業園海爾大學A108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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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表決方式為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簡稱“《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聘請了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宋彥妍、張若然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公司董事長梁海山先生主持現場會議。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譚麗霞、武常岐、彭劍鋒、周洪波、劉海峰、戴德明、施天濤、吳澄因事未能出席此次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及公司聘請的律師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青島海爾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變更瑕疵房產承諾履行期限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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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青島海爾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修訂〈金融服務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二) 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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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根據本次股東大會參會的股東情況,將除去實際控制人海爾集團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海爾電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海爾創業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青島海創智管理咨詢企業(有限合伙)四名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統計為“(持股)5%以下股東”。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回避表決情況:議案2為關聯交易議案,公司實際控制人海爾集團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海爾電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海爾創業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青島海創智管理咨詢企業(有限合伙)對該議案回避表決,回避股份合計為2,569,431,231股。
2、特別決議情況:無。
3、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情況:議案1、2均為須單獨統計中小投資者投票結果的議案,投票情況見“(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律師:宋彥妍、張若然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和召集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青島海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關于青島海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青島海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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