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傅煒健
“一切皆可數字化”的時代,個人金融信息安全問題頻發, 數據安全問題成為金融處罰“重點區域”
行業消費痛點
●個人信息安全權益受損,電話轟炸式營銷騷擾頻繁
●信用卡業務、理財業務成涉訴重災區
●平臺倒閉后無處追回資金,互聯網金融產品投訴多
●銷售人員誤導/過度銷售產品,金融服務標準不規范
●貸款利率過高、服務費收取不合理
現象 1
誰動了你的信息?非法販賣屢禁不止
“金融業本質上就是信息產業。”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曾這樣表示。以往從金融融通本質看金融,如今更需要從信息角度看金融。客戶與金融機構的每一次互動,都會產生數據。然而,大數據這把“雙刃劍”為金融業帶來科技創新,也帶來用戶隱私保護新命題。
然而像劉先生類似的投訴并不少見。雖然去年以來監管對于販賣個人金融信息案件進行打擊,然而仍屢禁不止。
事實上,銀行“內鬼”參與倒賣個人金融信息的情況并不少見,甚至去年底有媒體曝出有的銀行員工靠售賣客戶信息竟年賺黑色收入超30萬。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去年的一份判決書顯示,建行余姚城建支行原行長沈某某,將該行受理的貸款客戶財產信息共計127條提供給他人用于招攬業務。
現象 2

現象 3
千萬元級罰單頻現,最高可罰全年營業額5%
過去一年來,監管重拳出擊打擊金融機構涉“侵害消費者金融信息安全”的問題,總體處罰力度明顯加大。
據《中國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執法白皮書(2020)》不完全統計,截至2020年10月25日,央行總行及各地分支行開出的罰單里,涉及“個人金融信息”的共181張,罰款金額合計超過1.8億元。其中,銀行涉“個人金融信息”的處罰超過155次,金額超過1.5億元,被處罰的銀行廣泛涉及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以及城商行、村鎮銀行、信用社等。
去年10月,央行更是開出了千萬元級罰單,涉及三家國有大行的6家分支機構,罰金超過4000萬元,所涉內容均為“侵犯金融消費者金融信息安全”。
10月21日,央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某國有大行吉林市江北支行因“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泄露客戶信息”兩項違規行為,被處以1223萬元巨額罰款。同時,按照機構和相關責任人“雙罰”原則,該行支行時任行長和員工分別被罰1.75萬元、3萬元。同日,另一家國有大行的三家分行因同樣問題被處以大額罰款,共計被罰2453萬元。
今年1月29日,銀保監會開出今年的首張罰單也是因為某國有大行信息系統安全和數據泄露等問題,被罰款420萬元人民幣。2月5日,某股份制銀行因“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四項違規行為被罰2890萬元。
2020年10月,《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更是增加了關于處罰的篇幅,對于違法處理個人金融或者未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的,處罰機構全年營業額5%或者最高5000萬元。
避坑指南
如何保護你的個人金融信息?在這里分享一條個人信息保護秘籍:
●賬號密碼嚴加密,重要信息勿亂曬;
●不明鏈接不能點,免費WIFI不要蹭;
●電話中獎不輕信,陌生賬戶不轉錢;
●無用單據應撕碎,隱私功能需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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