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再度停牌。
7月16日晚間,安信信托(600816.SH,ST安信)發布公告稱,擬籌劃重大資產出售及非公開發行股票(“重大事項”),上述重大事項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權變動,鑒于該重大事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7月16日下午臨時停牌;根據規定,安信信托申請自7月19日起繼續停牌不超過2個交易日。
2020年3月,上海銀保監局對安信信托出具了《審慎監管強制措施決定書》(滬銀保監強制措施決字[2020]1 號)及《行政處罰決定書》(滬銀保監銀罰決字[2020]4 號),對安信信托采取審慎監管措施,暫停了安信信托自主管理類資金信托業務,目前該監管措施仍未解除。
在這期間,安信信托一直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正積極推進風險化解重大事項,與重組方協商重組方案。2020年12月,安信信托表示重組方上海電氣集團已基本完成對安信信托的盡調工作,相關各方正就重組開展談判。
但值得注意的是,安信信托此次停牌的公告中并沒有提及上海電氣集團。
安信信托年報披露,2020年,安信信托實現營業收入2.98億元,同比下降37.6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約67.38億元,同比下降68.75%。總資產為199.32億,同比下降4.14%,較2019年縮減約8.62億人民幣。自去年以來,聚焦強化清收處置力度,化解經營風險,截至2020年末,安信信托存續信托項目248個,受托規模1614.23 億元;已完成清算的信托項目47個,清算信托規模97.33億元;新增設立信托項目1個,規模0.05億元,為單一類信托。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安信信托重組的風險點之一便是因大量兜底函可能引發的訴訟。這是安信信托重組進程中的首要難點,同時也是立信會計事務所對安信信托2020年年報出具“保留意見”的主要原因。

5月29日,安信信托公告披露,洛陽銀行主動向上海金融提出撤訴申請,并獲法院準許,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為138.65萬元,由原告洛陽銀行承擔,撤訴案件的金額 5.38 億元。
6月5日的公告披露,黑龍江肇源農村商業銀行向上海金融提出撤訴申請,并獲法院準許,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為339.62萬元,由原告黑龍江肇源農商行承擔,該案件金額為13.5億。
6月25日的公告披露,營口沿海銀行向上海金融提出撤訴申請,并獲法院準許,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為175.92萬元,由原告營口沿海銀行承擔,該案件金額為6.95億。
7月6日的公告披露,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有關安信信托和富滇銀行的三宗信托糾紛案件作出中止訴訟的裁定。據了解,這三起案件的一審判決中,法院均判定安信信托向富滇銀行支付轉讓款和違約金,中止訴訟案件的金額約21.56 億元。
此外,安信信托的重組預期也吸引了兩位“牛散”的參與。
2021年一季報顯示,安信信托前10大股東中新進兩名個人投資者,分別吳宏斌和俞仲慶,持股1400萬股和1290萬股。公開資料顯示,,吳宏斌曾進入前十大股東的股票有新賽股份(600540SH)、波導股份(600130.SH)、天喻信息(300205.SZ)等,俞仲慶曾進入前十大股東的股票有中毅達(600610.SH)、*ST實達(600734.SH)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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