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4月16日訊(記者常識段思琦)近年來,跟著人們對健康的注重,各類酵素、膠原蛋白等產品也反常火爆。但是,當時商場魚龍混雜,競賽劇烈,部分商家不吝誤導顧客。近來,財經記者在造訪線下商超時一款名叫“LUMI”的產品引起了記者的留意。
揭露材料顯現,“LUMI”品牌主體為上海雷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雷霆科技”),成立于2012年,前身祿美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呂楠。2017年1月22日,有限公司全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為上海雷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體系(新三板)掛牌,轉讓方法為集合競價轉讓。主營Lumi品牌的健康養分食物及化妝品的研制、托付出產及出售。
2019年半年報陋儒,公司完成營收6889萬元,同比上漲14.86%;歸母凈利潤713萬元,同比上漲34.86%;期內經營活動發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972.36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74.10%;首要原因:首要因為出售量加大,收購量也大幅度增加,收購金額較上年同期增加1366.49萬元;其次,新客戶應收賬款賬期較長,構成現金流量凈額較上年同期下降。
或涉夸張宣揚、多級署理準則
近來,財經記者造訪屈臣氏時發現,一款名叫“LUMI歸納發酵蔬果飲料”的產品包裝上的配料表顯現有多種蔬果稱號,與此一起,僅標示總經銷及保質期、出產日期,除此之外,并沒有發現該產品的出產商、產地、或受托付商等內容。其食物出產答應證編號,產品規范號等也沒有標識。
LUMI歸納發酵蔬果飲料配料表
隨后,財經記者聯系到一位“LUMI凈酵素”署理商,從該署理商的朋友圈留意到,“LUMI凈酵素”產品在宣揚時聲稱具有“保肝護胃、消炎抗菌、進步免疫、分化脂肪、纖體減肥、祛痘祛斑”等功用。但財經記者也并未從產品外包裝上發現保健食物文號和“小藍帽”的標識。
現行法規框架下的保健食物首要分為兩類,養分素彌補劑和聲稱特定保健功用的食物。其間,具有特定功用的保健食物,現在可聲稱的保健功用首要有27種。業界人士向記者表明,獲得同意注冊的保健食物文號和“小藍帽”標識方可上市出售,不然就應依照《食物安全法》的規則進行相應的處分。
我國養分保健食物協會履行副會長歷梁秋指出,酵素產品現在首要經過微商、電商出售。其間也是不乏有正規企業,出售質量較好的食物產品。但也存在夸張宣揚,虛偽宣揚,乃至以次充好,不合法增加等違法違規現象。這些出售行為亂象多、損害大,營銷人員乃至沒有也不愿意深化了解我國保健食物的相關法規,對養分健康常識、產品科學原理、消費常識一知半解,他們只把心思用在“營銷”上,這種缺少誠信的行為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則,毀了企業、坑了顧客、傷了正規的保健食物工業。
之后財經記者在經過與該署理商攀談了解到,“LUMI凈酵素”現在接收署理經銷商含有五級署理準則:零售等級,拿貨1盒需248元;總代等級,拿貨3盒需624元;黃金等級,拿貨1箱需3384元;鉆石等級,拿貨6箱需18144元;開創等級,拿貨16箱需42624元。
“LUMI凈酵素”署理準則表
財經記者就此向雷霆科技發去問詢,但到發稿沒有得到回復。
《制止傳銷法令》第二章第七條規則下列行為,歸于傳銷行為:(一)組織者或許經營者經過開展人員,要求被開展人員開展其他人員參加,對開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許直接翻滾開展的人員數量為根據核算和給付酬勞(包含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不合法利益的;(二)組織者或許經營者經過開展人員,要求被開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許以認購產品等方法變相交納費用,獲得參加或許開展其他人員參加的資歷,牟取不合法利益的;(三)組織者或許經營者經過開展人員,要求被開展人員開展其他人員參加,構成上下線聯系,并以下線的出售成績為根據核算和給付上線酬勞,牟取不合法利益的。
值得留意的是,在2019年10月,北京常識產權法院發布行政判決書駁回上海雷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酵素”商標示冊請求。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則,帶有詐騙性,簡單使群眾對產品的質量等特色或許產地發生誤認的不得作為商標示冊。法院以為,雷霆科技不足以證明訴爭商標經運用已消除了相關群眾誤認的可能性。
楊冪、朱丹曾代言產品作用頻遭質疑
據了解,明星楊冪、朱丹都曾為該品牌代言。LUMI膠原蛋白系列產品早在2013年就登上了央視焦點訪談,焦點訪談在播出的“膠原蛋白的美麗神話”報導中說到:“廣告轟炸,明星代言,膠原蛋白的銷量大增。一瓶價格一二百元的膠原蛋白,本錢不過二三十塊錢。商家們大都聲稱,他們的產品能夠直達肌膚,彌補養分。可在專家眼里,這種膠原蛋白的養分價值還不如雞蛋和牛奶。”

焦點訪談“膠原蛋白的美麗神話”報導截圖
雷霆科技就此事表明,2013年7月,焦點訪談報導了膠原蛋白沒有作用的新聞,導致公司膠原蛋白產品遭到牽連,銷量一度萎縮,言論關于某類產品的不妥評論及群眾的迎合會導致必定的相關商場動搖,從而可能使某類公司產品出售呈現斷崖式跌落,這樣的言論氣氛一旦構成會對公司的主營事務及某條事務線構成一段時間的沖擊。“上述風云后,公司一向致力于把產品做好,公司的主打產品膠原蛋白在顧客中依然有較好的反應。”
別的,2019年9月,《顧客報導》向威望第三方檢測組織送檢了8款熱銷的膠原蛋白產品。檢測成果顯現,因為缺少人體必需的色氨酸,膠原蛋白氨基酸評分遍及較低。Lumi、康恩貝等7款產品得分均為0,闡明膠原蛋白自身養分極為不均衡,多大程度上能被人體吸收運用要打上問號。
聞名養分師王興國撰文指出,因為人體的膠原蛋白是在遺傳基因(DNA)的輔導下在細胞中組成,運用的是各種食物蛋白分化所供給的氨基酸,而不是這種蛋白或肽自身。吸收率和運用率是不相同的概念。
《顧客報導》檢測8款膠原蛋白氨基酸
我國農業大學食物學院副教授范志紅也撰文表明,商家口中的食物膠原蛋白無法被人體胃腸消化,非要吃“膠原蛋白水解物(肽)”的說法,多少是有商業忽悠嫌疑。
該媒體報導稱,顧客無妨換位考慮一下,假如膠原蛋白出產商家真的做了美容成效試驗,那這些產品應該貼上“藍帽子”成為光明磊落的保健食物,而非一般的飲料。
并且LUMI天貓旗艦店在“Lumi膠原蛋白口服液態飲”的產品參數中也清晰顯現該產品沒有國食健字號。
LUMI天貓旗艦店截圖
“LUMI”品牌下的另一款產品“納豆復合軟膠囊”就曾因超范圍運用食物增加劑,被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判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物安全法》。
法院以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則,制止出產經營超范圍、超定量運用食物增加劑的食物。納豆復合軟膠囊應屬膠囊類產品,而《食物安全國家規范食物增加劑運用規范》GB2760-2014表A.1中規則的紅曲米可增加的食物品類并未包含該產品,因而該產品增加紅曲米為超范圍運用食物增加劑,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物安全法》的規則,不符合食物安全規范。作為涉案產品的出售者,出售不符合食物安全規范的產品,應承當相應的補償職責。
查找發現,現在該產品已從其官方站下架。
雷霆科技在2019年半年報中曾說到,2015年4月,修訂后的《食物安全法》、《廣告法》正式公布,對食物行業(特別與保健食物相關)的宣揚辦理也日益趨緊,導致業界公司在宣揚推行上遭到必定影響。舉例來說,受國內現有法規的束縛,國內的膠原蛋白產品不能清晰闡明其成效,在遣詞方面較為隱晦,存在擦邊球的危險從而影響商場推行及獲客。此外,因為是否違背食物廣告宣揚的規則首要由主管機關自在裁量,所以食物公司在宣揚時都存在潛在因食物廣告受處分的危險。一起也許諾,公司在發布廣告時均會進行檢查,腳踏實地,防止呈現含有虛偽或許引人誤解的內容,防止詐騙、誤導顧客。
財經記者在查找時還發現,雷霆科技在請求新三板掛牌時,就陋儒了公司及子公司的4起行政處分。其間三起都觸及夸張宣揚、虛偽宣揚,違背了《廣告法》。
財經將繼續重視雷霆科技“LUMI”的產品宣揚和營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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