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支配收入意思是居民的家庭得到而且可用于自由分配的收益。主要包括家庭主要成員從事的詳細崗位薪水及其擔任副業、其它兼職工作和有時勞作所得到的勞動所得。
家族成員從事于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凈利潤,如開個小店、擺小攤、家庭小作坊、私人企業的純收入;家庭資產所得到的收益,如銀行的利息、出租房屋收入、保險收益、股息與紅利收入、知識產權收入;國家對個人所得轉移離退休金、失業補償金、賠償金等,單位對工資收入轉移的解雇金、保險理賠、提取公積金,家庭生存間的免費贈予和贍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以用來最終生產支出和存款之和,就是人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有現金收入,也包含實物收入。依照收入的源頭,可支配收入包括4項,分別是:工資性收入、轉移性凈收入、經營性凈收入和財產性凈收入。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