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動成本法也稱直線成本法,是變動成本計算的簡稱,是指在組織常規的成本計算過程中,以成本性態分析為前提條件,只將變動消費成本作為產品成本的構成內容,而將固定消費成本和非消費成本作為期間成本,并按貢獻式損益確定程序計算損益的一種成本計算模式。
變動成本法是治理會計為改革財務會計的傳統成本計算模式而設想的新模式。
盈虧計算
計算變動成本法盈虧的步驟:
變動成本法計算盈虧的步驟如下:
銷售收入
減:銷貨成本(已售產品負擔的變動消費成本)
=消費邊際貢獻
減:變動非消費成本
=邊際貢獻

減:固定成本(包括消費的和非消費的)
=營業利潤
長處
1.營業利潤隨銷售量的增加或減少而升降,這是企業經理人員所想要的會計信息。
2.便于進行本-量-利分析,有利于和銷售猜測。變動成本法的基本理論和程序揭示了成本、業務量、利潤之間的內在關系。
3.有利于促使企業治理當局重視銷售,防止盲目消費。
4.有利于短期經營決策。
5.有利于編制彈性預算。彈性預算實際上是根據變動成本法的原理編制的,在企業采取以銷定產,可以隨業務量的變化而機動地調整,具有彈性。
6.有利于成本控制和業績考核。
7.有利于產品成本的計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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