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銀保監局連發7張罰單,劍指國任財險、亞太財險、國壽財險3家分支機構,因車險業務違規累計被罰130萬元,并責令國任財險、亞太財險云南分公司在昆明地區停止接受車險新業務三個月。同時,對國壽財險、國任財險曲靖中支開出50萬元頂格處罰。
國任財險、亞太財險被責令暫停昆明車險業務3個月
詳細來看,云南銀保監局此次7張罰單分別給了國任財險分支機構(3張)、亞太財險分支機構(3張)和國壽財險分支機構(1張)。
處罰決定書顯示,國任財險、亞太財險云南分公司因存在辦理車險業務未按照規定運用經批準的保險費率,支付超額手續費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責令在昆明地區停止接受車險新業務3個月,2名責任人分別被罰10萬元。其中,時任國任財險云南分公司綜合團隊渠道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被罰10萬元;時任亞太財險云南分公司業務治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被罰10萬元。
另外,國壽財險、亞太財險曲靖中支因存在辦理車險業務未按照規定運用經批準的保險費率,支付超額手續費的違法違規行為,2家機構分別被罰款50萬元,其中時任國任財險曲靖中支副總經理(主持工作)被罰10萬元。
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 規定,存在未按照規定運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行為,由監管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峻的,可以限制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可以看到,監管對國任財險和國壽財險已采取了頂格處罰措施,地方監管也加大高壓態勢愈發嚴格。
車險市場新老問題不斷冒出,監管整治高壓不減

車險始終是財險業監管的重頭戲,伴著車險綜改持續深刻,市場陣痛不斷,財險公司車險業務保費收入持續下滑。
據老三家披露數據顯示,5月人保財險、平安產險、太保財險分別攬入332.6億元、118.7億元和215.1億元,分別同比下降7.4%、6.9%和3.2%。前5月,人保財險、平安產險、太保財險分別完成保費收入2026.2億元、1091.3億元、676.1億元。其中平安產險前5月保費增速下滑近9%。
大型公司易是如此,中小公司壓力更大,隨后部分地區和部分機構的高定價、高手續費、經營粗放、競爭失序、數據失真等問題開始反彈。
對此,銀保監系統持續保持車險嚴監管態勢,加強市場監測,完善非現場監管,及時發現問題苗頭,加大整治力度。
5月,黑龍江銀保監局連發22張罰單,劍指陽光農業12家分支機構因存在虛列費用、車險直接業務虛掛代理人、違規任用臨時負責人、違規變更營業場所、內控治理不到位;虛列費用、車險直接業務虛掛代理人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合計被罰195萬元。同月,廣東銀保監局對人保財險潮州市分公司、平安產險潮州中支,以及平安財險清遠中支,分別被罰51萬,54萬,60萬。
此外,6月11日,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治理委員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確派出機構監管職責,充分施展派出機構監管作用。其中要求各地銀保監局、銀保監分局依法對轄內銀保業金融機構的公司管理、風險治理、內部控制、償付能力、等施行監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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