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移是指債權在不同主體之間的轉移。而出質也是將物品給予他人,那么債權出質是債權轉移嗎?債權人擁有哪些權利?接下來華律邀請豆紅印律師為您解答。
問題一:"債權出質是債權轉移嗎?"豆紅印律師解答:
債權出質是債權轉移嗎?債權出質和債權轉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二者之間具有許多相似性,但切不可同日而語。
第一,從法律結果的角度來講,債權出質導致的是質押權的建立,債權人并未變更,該債權依然屬于質押人,只是受到了肯定限制。而債權轉移則會直接導致債權人的變更。
第二,從權利性質的角度來講,質押權屬于擔保權利,是主債權的從權利,具有附屬性,一旦主債權消滅,則質押權隨之消滅。而債權則是一項獨立存在的財產權利,不具有附屬性。
我舉個簡樸的例子,甲對乙享有一筆100萬元的應收賬款,6個月后到期,但甲的朋友丙急需一筆現金,向丁借款80萬元,哀求甲為其做擔保,甲就將對乙的這筆100萬元應收賬款出質給丁,這個時分,丁是主債權人也是質押權人,丙是債務人,甲是出質人,而乙是次債務人,假如丙到期未清償債務,丁就有權要求乙向自己支付80萬元,該哀求權的來源是基于質押權的優先受償權,是一種擔保法律關系,而并非與乙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丁與乙之間不具有債權債務關系。
問題二:"債權人擁有哪些權利?"豆紅印律師解答:
債權人是指在債的關系中有權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債務人為或不為肯定行為的當事人。債權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債權人代位權

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權利保障制度的一種。所謂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哀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的權利。
(二)債權人免除債務權
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免除可以附條件或者附期限。附條件的免除比如,債權人示意只要債務人在合同履行期歸還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條件的免除比如,贈與人示意贈與合同成立后,假如經濟狀況惡化,贈與合同不再履行。
(三)債權轉讓
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可以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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