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篇開始,我們分幾篇文章來談談券商行業。與銀行業相仿,我們也會從業務、財務、監管和估值四個角度進行梳理。首先,我們從業務角度來看看券商到底是做什么的。
經紀業務
從成立伊始,券商就是以服務資本市場主體為目的而存在的。券商業務的基礎與核心是經紀業務,即幫忙客戶實現標的證券的買賣。通常,客戶需要首先在證券公司開立證券賬戶。
以股票市場為例,客戶需要分別開立滬市(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市(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個股票賬戶,同時需要和銀行簽約實現證券賬戶的資金托管。所謂資金托管,是指在銀行開設特定的專用賬戶,客戶需要首先將資金轉入托管賬戶,然后運用托管賬戶內的資金進行證券買賣;與此同時,賣出證券所得到的資金清算之后自動存入托管賬戶。
托管賬戶的存在,使得證券公司無法挪用客戶資金,即使客戶開立股票賬戶的券商發生破產清算,也不會影響到客戶資金,從而有效的保障了客戶資金的安全。在行業發展的早期,由于沒有資金托管制度的安排,客戶資金與證券公司自有資金無法做到有效隔離,一些券商通過挪用客戶資金進行投資或從事其他非客戶意愿的業務,假如投資勝利也就罷了,然而有些券商玩得過火,挪用的客戶資金造成了重大虧損,從而造成巨大的運營風險。從這個意義來說,托管制度是在客戶資金和券商自有資金之間設立了一座防火墻。
歸納起來,經紀業務是指證券公司通過其建立的證券營業部,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客戶要求,代理客戶買賣證券的業務。而之所以必須通過券商進行證券買賣,是由于我國證券交易所實行集中交易制度,必須通過擁有交易席位才能夠在交易所內進行交易,而一般投資者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故此只能通過特許的證券經紀商作為中介來促成交易的實現。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大廳
信用業務
在經紀業務的基礎上,券商還提供信用業務。所謂信用業務,即券商在代理客戶買賣證券時,以客戶提供部分資金或有價證券作為擔保為前提,為其墊付交易所需資金或有價證券的差額,從而幫忙客戶實現證券交易的業務行為。
為廣大股民所認識的信用業務有兩大類。第一類是融資融券,以客戶融資融券賬戶內的資金及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客戶可以向券商借入資金買入股票,也可以向券商借入股票賣出獲得資金。我國的融資融券業務是從2010年3月31日正式開通的,發展初期規模較小。個人投資者需要滿意肯定的資金規模和開戶期限,才能夠申請,申請勝利之后會單獨開歷信用證券賬戶,與普通證券賬戶一樣,也需要指定相應的托管行以保證資金安全。由于目前券商可融通的證券較少,融券的業務量要顯著低于融資的業務量。開通融資融券的個人投資者,可以提交普通證券賬戶中的股票作為信用賬戶的擔保品,券商會自動計算可融資金額,在此額度內投資者可以向券商借錢買入股票。目前,融資的利率還是比較高的,一般在8%以上,按天結算,按月收取利息。
融資業務的推出,顯著擴大了股市可用于購買股票的資金量。盡管推出初期不溫不火,在推動2014-2015年度洶涌澎湃的杠桿牛市中,融資可是立下了大功勞,也讓券商賺得盆滿缽滿。
信用業務中的另外一類稱為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向券商借入資金的業務。通常的出質人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其將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給券商,通常券商會根據這部分股權的市值打上一個折扣,借出相應的資金并約定歸還工夫和利息。由于股權的市值總是在變動之中,為了控制質押物的風險,券商通常設置肯定的警戒線,當股價下跌涉及警戒線時,出質人需要補充擔保物(比如增加質押的股份);當出質人不能及時補充擔保物時,質押的這部分股權就可能會被券商強制平倉。2018年下半年股市的大幅下跌,導致了許多高質押比例的股東出現質押爆倉,盤面上通常的表現就是短工夫內質押股票的股價出現大幅下跌,以至直線跌停。
股權質押,券商的信用業務之一

投行業務
投行業務是指券商為企業上市融資,收買兼并,財務顧問等需求所提供的金融中介服務。投行業務中,最為大家所認識的就是企業的融資承銷,包括股權方面的IPO(首次公開上市)和以增發、配股為代表的再融資(在首次上市融資之后的再次融資行為),以及債券方面的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等承銷發行。
通常首次公開上市的募資投向是企業產能的擴張,而再融資經常與企業并購重組相配套。目前我們正在建設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這也為券商提供了更多的投行業務機會。所謂多層次,是指投資者和融資者有著不同的規模大小和主體特征,存在著對資本市場金融服務的不同需求。我國資本市場從20世紀90年代發展至今,形成了場內和場外兩大市場。場內市場包括主板(含中小板)和創業板(俗稱二板);場外市場包括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俗稱四板)和證券公司主導的柜臺市場(俗稱五板)。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共同構成了我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結構圖
自營業務
券商的自營業務,簡樸地說,就是證券經營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和資金買賣證券從而獲取利潤的證券業務。 在我國,證券自營業務專指證券公司為自己買賣證券產品的行為。買賣的證券產品包括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基金、認股權證、國債、企業債券等。
通過看見券商自營業務的規模和盈利,可以看出券商自身大類資產配置的能力以及不同資產類別的投資水準。
資管業務
券商資管業務指的就是券商開展幫人管錢的業務,這個業務在券商中屬于單獨的一個部門來運作。詳細的業務形式是,通過創建單一客戶或者多客戶的資管產品,根據和客戶的約定進行股票、債券以及衍生品的投資。只要是券商用客戶的錢來做投資都屬于券商資管的范疇,以區別于運用自有資金投資的自營業務。
從投資的角度來講,券商資管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險資管以及銀行理財子公司的客戶投資治理業務實質上是一樣的,區別更多的是客戶的例行,資金規模和資金屬性所決定的投資期限和能夠承擔的投資風險。
總結
在這一篇中,我們具體介紹了券商的五大業務模式,我們將其總結為如下的思維導圖,方便大家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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