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死早超生是什么意思?這句話的意思是,假如一個人活到70歲,那么他的子女就可以繼續他的全部財產,但是假如這個人在40歲的時分就逝世了,那么他的子女就要分得一半的財產。
也就是說,假如你活到70歲,那么你就可以繼續父母留下來的所有財產,但是假如你在40歲的時分逝世了,那么你就沒沒有權利繼續這些財產。這樣的規定讓許多人都十分不滿,究竟自己辛辛勞苦掙的錢,怎么可能說沒就沒了呢?但是在法律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等的。
不過,有一個人卻例外,他就是李兆會。當年他的父親李海倉在車間干活的時分,忽然遭遇意外身亡,留下了巨額的債務。為了還債,李兆會開始創業,但是由于缺乏經驗,最終導致公司破產。
不過,他并沒有因此放棄自己的夢想,反而更加刻苦,終于成為了山西首富。然而,在在這之后,王永紅的生意越做越大,資產也越來越多,于是他開始變得膨脹起來,以至不惜挪用公款,來滿意自己的欲望。后來,王永紅因為經營不善,導致公司破產,他本人也被判入獄。出獄后的王永紅沒有任何悔改之意,反而更加肆無忌憚,他不僅將父親留下的房產轉賣,還還大肆揮霍,以至在北京購買了一套價值千萬的豪宅。

這些行為引起了警方的注重,最終王永紅被抓捕歸案。在法庭上,王永紅示意自己并不不熟悉李寶華,也沒有參與其中。不過,他的罪名是非法集資,因此他需要賠償投資人的損失。
不過,王永紅卻拒絕承認自己的罪行,宣稱自己己是受害者,只是幫助出了一部分錢。最終,法院判處王永紅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李寶華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萬元。
這件事也成為了中國第一樁巧取豪奪案。不過,王永紅并沒有因此收手,反而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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