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也是股東行使股東權的憑證,是一種重要的法律文件。盡管各種股票的樣式不盡相同,但是凡是了解的人都知道,一張典型的股票在正面應當記載以下主要內容:
(1)發引股票的企業名稱,并標明股票字樣。股票上公司的名稱應與公司注冊登記時的名稱一致,并且必須使用全稱;
(2)批準股票發行機關名稱,批準年、月、日及文號;
(3)發行股票總額及每股金額。在我國,股份公司不得發行無票面金額的股票;
(4)本股票股權數及股金全額;
(5)發行日期;
(6)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印章;(文章來自贏家財富網http://www.yingjia360.com)
(7)股票編號和發行序號;
(8)股票章程和有關條款;
(9)發行企業的面貌、特征及公司徽號等;
(10)公司住所在地,即公司總部或公司的主要辦事機構的所在地,應與公司章程中所確定的住所地相同;
(11)若為發起人認購的股票,應注明“發起人股票”的字樣,以區別于其他股東所認購的股票;
(12)若為特別股票,應注明股票的種類,以區別于普通股票。
在股票的背面應印有如下內容:
(1)若為記名股票,應載有股東的名稱和姓名;股東為企業時,應記載企業名稱。股票上記載的應是股東的正式名稱和真實名稱;(文章來自贏家財富網http://www.yingjia360.com)
(2)所有人轉讓及過戶事項的記載;
(3)公司認為要說明的其它事項等。
來源:贏家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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