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實業: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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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777 證券簡稱:新潮實業 公告編號:2015-028
煙臺新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煙臺新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披露了
《煙臺新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停牌公告》,公司股票按照相關規定已停
牌。經確認,公司正在籌劃涉及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為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公
司股價發生異常波動,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披露了《煙臺新潮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日起連續停牌。停牌期間,
公司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
2014年12月14日,公司與浙江犇寶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犇寶”)
的十一位股東簽署了《意向書》,具體詳見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披露的公告。
2015年2月9日,公司與浙江犇寶的十一位股東以及浙江犇寶簽署了《煙臺新
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框架協議》,浙江犇寶擬向美國的Juno
Energy II, LLC 與 Juno Operating Company II, LLC 兩公司收購其所有的美國油
田資產,公司擬在浙江犇寶完成油田資產收購后,向浙江犇寶的十一位股東收購
浙江犇寶合計100%的股權。具體詳見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披露的公告。
2015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來的《關于煙臺新潮實業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問題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5]0346號),要求公
司說明在浙江犇寶未完成油田資產收購之時便啟動籌劃與停牌的合理性。
2015年4月20日,公司根據問詢函的有關要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了《煙
臺新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問題問詢函的回復》。公司回復,
雖然公司與浙江犇寶商議收購、申請停牌之時,浙江犇寶尚未完成對油田資產的
收購,但是公司從油田買賣雙方的交易意愿、境內政策環境、境外收購環境、油
田資產的質量和行業情況等多個方面對收購交易進行了全面的分析與考量,認為
該次收購預期不存在實質性障礙,且當時根據國內外政策環境等預計能夠在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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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內完成收購。此外,公司與浙江犇寶商議收購之際國際石油價格低位運行,是
進行收購的良好契機。因此,公司在浙江犇寶尚未完成油田資產收購的情況下啟
動籌劃并停牌是依據公司對收購預期和投資價值的基本判斷,具有合理性。
本次浙江犇寶收購美國油田資產需要獲得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
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美國外國投資專業委員會(CFIUS)等相關政府部門的批準,
而在實際過程中,由于期間經歷了“美國圣誕節”和2015年“元旦節”兩個重大節日,
浙江犇寶聘請的美國律師向美國外國投資專業委員會遞交申報材料的時間較公
司預期有所延遲;此外,由于國際石油環境有利于境外收購,外國投資者赴美收
購油田和其他資產的申請較以往有大幅增加;因此,美國外國投資專業委員會對
浙江犇寶的審核較預期有所延后,以至2015年4月17日才取得美國外國投資專業
委員會的批準。
目前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一、浙江犇寶收購美國油田資產事項已于2015年3月3日獲得浙江省發展和改
革委員會的審核通過并于2015年3月23日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于2015
年3月4日獲浙江省商務廳批準并取得了《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于2015年3月13
日獲得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登記憑證;于2015年4月17日取得美國外國投
資專業委員會的批準。
二、浙江犇寶收購的油田資產預計將于2015年4月30日前交割完畢。
三、截止本公告日,涉及重大資產重組的審計、評估等工作尚未完成。
因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
停牌期間,公司將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
根據停牌期間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五個交易日發布
一次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
特此公告。
煙臺新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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