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不同判怎么投訴?
同一案件不同法庭不同判決,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當同一案件在不同的法庭做出不同的判決時,這種現象被稱為"同案不同判"。對于這種情況,當事人可以向以下部門投訴:
上級法院:當事人可以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要求對同一案件的判決進行統一解釋和裁決。上級法院將對下級法院的判決進行審查,如果發現判決有錯誤,可以予以糾正。
司法行政機關:當事人可以向省級或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投訴,反映不同法庭對于同一案件判決不一致的問題。司法行政機關有權對下級法院進行督促和指導,確保法院依法公正審判。
檢察機關:當事人可以向檢察機關控告不同法庭對于同一案件判決不一致的問題。檢察機關有權對法院的判決進行監督,發現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可以提出抗訴。

監察機關:當事人可以向監察機關反映不同法庭對于同一案件判決不一致的問題。監察機關有權對法院進行監督,發現司法不公等問題,可以立案調查并依法處理。
投訴注意事項:
投訴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并附有相關證據材料。
投訴應當明確投訴事項、請求和理由。
投訴應當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出。
投訴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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