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布的焦炭合約規定,合約交易品種為冶金焦炭,交易單位為每手100噸,最小變動價位是每噸1元人民幣,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交易月份為1到12月份。
焦炭期貨有最大下單數量的限制。焦炭期貨交易細則規定,焦炭合約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500手。
其中,風險管理辦法規定:
①焦炭合約單邊持倉大于5萬手時,期貨公司會員該合約持倉限額不得大于單邊持倉的25%;小于等于5萬手時,期貨公司會員該合約持倉不受限制。
②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焦炭合約,一般月份持倉限額為2400手。交割月前一月、交割月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限倉量分別為900手和300手。
限倉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時間段的持倉限額標準自該交易時間段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執行。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N)、交易保證金(元/手)。
①N≤25萬手 合約價值的5%

②25萬手<N≤30萬手 合約價值的8%
③30萬手<N≤35萬手 合約價值的9%
④35萬手<N 合約價值的10%
需要注意的是,焦炭期貨套期保值交易頭寸實行審批制,其持倉不受限制。
文章來源:https://www.gendan5.com/af/jiaota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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