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指:(1)揭示出全部底細。(2)無非就是為了確保個體戶觀念或合成體觀念獲得周延而設計的某種標準規定或標準規范,如果一旦達到這樣的條件及觸發這樣的標準規范,觀念便完成周延而無遺漏。比如法律中的兜底條款與兜底法都屬于這樣的條件及標準規范。通常是指有潛力的集團在其推出理財產品存在問題時的時候,為了維護自己公司品牌形象,沒辦法用自有資金來彌補客戶虧損的行為。低保戶兜底無非就是低保戶的低保補助標準規定的意思了。城鄉居民低保標準是對農村家庭人均收入少于當地的低保標準標準規定的家庭來說,按當地的低保標準標準規定提供救助的機制,是在鄉村特困戶群眾定時定量分析生活救濟機制的前提下逐步發展和優化的一項社會救助制度。
擴展資料
社會保障兜底貧困戶對象為:以戶為對象,貧困家庭中重要勞動力完全徹底或其中部分喪失工作能力,不能借助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到脫貧的家庭.
無能力者或是喪失能力的各個普通家庭。家庭成員關系主要包括中老年人群或16歲以下和未成年人且沒有經濟收入來源的;或贍養老
人、扶養義務人均因為疾病、因殘喪失工作能力,或家庭關鍵勞動能力因服刑、強制戒毒、失聯等因素的影響,沒辦法承擔贍養老人、扶養義務的家庭。
因殘嚴重窮困普通家庭。精神殘疾人或一家多位殘疾人,或老人與殘疾人同戶都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的特殊困難家庭。
因為疾病嚴重窮困普通家庭。普通家庭關鍵勞動能力因為疾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且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年累計自負醫費用超過其普通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且需繼續治療的家庭。
因災或意外事故造成嚴重窮困普通家庭。因災害、突發事件導致普通家庭關鍵勞動能力死亡、嚴重殘疾等貧困家庭,沒有其他經濟來源。
因為其他無法抗拒的緣故,很嚴重的貧困家庭沒法依賴產業支撐和就業來幫助擺脫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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