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一年內出險次數沒有限制,但如果當年限額用完,那么當年的交強險就不能再理賠了。其中,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萬,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萬;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萬,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例如,強制保險負責醫療費用的賠償。即使車主每年發生十次事故,只要所有賠償金額加起來不超過1.8萬,那么第11次甚至第12次事故也可以在當年發生。但如果當年交強險第一次出險就已經用完了,醫療費用的賠償限額是1.8萬,那么下次交強險就不能再賠償有責任的醫療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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