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領導想裁員等到什么時候呢?不說什么時候上班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我們公司每次裁員,其實老板都會對那些中層領導進行一個提前的提醒,而這些中層領導就會對自己的各自圈子進行消息透漏,讓那些和領導關系近的人心里有所準備。每個公司在裁員之前都是有一定的征兆的,就拿我們公司來說吧,每次裁員都會弄得人心惶惶,可是有些人很輕松,因為人家心里就有底氣,知道裁員不會裁下來。
1、公司想裁員不賠償,就給我們十幾個員工放長假,不說什么時候上班,說等通知怎么辦?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其中就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所以公司不管是以裁員為由,還是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都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而公司給員工放長假的目的就是希望員工耗不住,主動辭職,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從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
所以指望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從而獲得補償,希望不大。但根據相關法律,也并非束手無策,一、放假期間,工資支付是否合法?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月的,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規定,如:《湖南省工資支付管理辦法》:超過一個月,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停工津貼。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單位給員工放長假,即是非勞動者原因,用人單位應支付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未曾按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勞動者有權要求補發,若是公司拒不發放,可以公司拖欠工資為由,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進行申請仲裁。
二、以未提供勞動條件為依據,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雖然每個地方的標準不同,但即便公司合法支付勞動者工資,仍然無法滿足日常生活需要,這樣耗著確實不是辦法。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條件即指用人單位為使勞動者順利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技術和安全衛生條件。
某些調崗、降薪等就屬于不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可依據這一點,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但這一點,并無詳細的明文規定,可操作性強,最好多咨詢律師的建議,三、舉證,讓公司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在這之前,我想聲明的是這些過程并不簡單。要想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證據很重要,比如保存相關的書面通知,如《關于員工放假的通知》《待崗協議》等。

及有關的錄音等,眾志成城。既然已經有十幾個員工,更應團結起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很多公司非要看到這樣,才會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于是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給予經濟補償。最后,我想說的是題主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幫助,在他們的幫助下,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上。祝好,歡迎關注@焱公子,十年500強,專注寫職場,每天與你分享職場干貨與成長心得。
2、領導如果要裁員,首先有什么表現,希望能未雨綢繆?
每個公司在裁員之前都是有一定的征兆的,就拿我們公司來說吧,每次裁員都會弄得人心惶惶,可是有些人很輕松,因為人家心里就有底氣,知道裁員不會裁下來,我們公司每次裁員,其實老板都會對那些中層領導進行一個提前的提醒,而這些中層領導就會對自己的各自圈子進行消息透漏,讓那些和領導關系近的人心里有所準備。為什么說要提前有個準備呢?那就是因為有些人100%在裁員的名單里面,可是是否能夠被裁下來還是另說?這就需要做一個前期工作,
我以前有一份跑銷售的工作,就是因為自己半年了沒有拉了一個單子,而且近期又面臨著裁員,和自己關系不錯的領導也提醒了我這次裁員的名單里有我。可是你知道事在人為,有些事情不要光看表面上那么簡單,只要你能夠把禮走到了、功夫下到了,其實裁員也就是那么回事,我在裁員的前一個星期收到了這個消息,馬上自己就行動起來,該請客的請客,該拉關系的拉關系,當領導得到了你的好處,你覺得裁員名單里還會有你嗎?也許你覺得公司是老板的,老板怎么說下面人怎么做?可是有時候老板的想法也會對一些自己親近的人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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