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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稅務局由地方政府領導還是省級地方稅務機關管理
一:屬于省政府垂直管理部門。二:地方稅務局簡稱地稅,其性質是行政單位,地方稅務局實行中央、省、市、縣的垂直領導體制。1994年實行稅制改革時,將省以下原來的稅務局分設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個別地方地方稅務局與財政局合署辦公,稱為財稅局)。省級地方稅務局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省級以下地方稅務局系統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垂直領導。如果對地稅的行政行為不滿意,那么可以向上級地稅部門采取行政復議的手段伸張正義,地稅98年8月起實行省級垂管 ,中地兩級,省級垂管。省地稅還是省政府管理,國家地稅指導。
2,國稅地稅合并了那么多領導怎么辦
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第二點(關于國務院其他機構調整)第十一條(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明確指出: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擴展資料:國地稅合并意義:1、有助于構建優化高效統一的稅收征管體系。國稅地稅合并后,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管理鏈條縮短,稅費收入的規范性和執行上更加剛性,必將為未來稅費制度改革,統一政府收入體系、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夯實國家治理現代化基礎。2、有助于納稅人辦稅便利化的提升。國稅地稅合并,有望從根本上解決稅收征收上的“兩頭跑”“兩頭查”問題,維護納稅人和繳費人的合法權益,減輕辦稅和繳費負擔,促進優化營商環境。3、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全方位提升。國地稅合并之后,垂直管理體制將在很大程度上規避地稅征收率低的問題,征收率的提升會縮小法定稅率和實際稅率的差異,同時明確企業對納稅程度的預期,也有利于未來減稅政策能夠落到實處。4、有助于新時代稅收征管流程再造。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地稅合并

3,國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是什么
國地稅征管體制改革 對稅務部門領導管理體制作了規定,明確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實行以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黨委和政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并著眼建立健全職責清晰、運行順暢、保障有力的制度機制,在干部管理、機構編制管理、業務和收入管理、構建稅收共治格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明晰了稅務總局及各級稅務部門與地方黨委和政府在稅收工作中的職責分工,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對稅收工作的統一管理,理順統一稅制和分級財政的關系,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還就完成新稅務機構掛牌、制定新稅務機構“三定”規定、開展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推進稅費業務和信息系統整合優化、強化經費保障和資產管理、清理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等重點改革任務進行了具體部署,并明確了相關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縣稅務局按期逐級分步完成集中辦公、新機構掛牌并以新機構名義開展工作。從嚴從緊控制機構數量,進一步優化各層級稅務組織體系和征管職責,完善結構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機構設置科學、職能職責清晰、資源配置合理。同時,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范圍,對依法保留、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成熟一批劃轉一批,逐步推進。要求整合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等方面業務,優化完善稅收和繳費管理信息系統,更好便利納稅人和繳費人。法律依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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