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后,證券市場再傳3條重要消息,令人咋舌,其中有券商員工炒股被罰過億,也有5家造車新勢力6月勁爆的銷售數據,還有寧德時代超快充技術的突破,提醒所有人,一起來看看:1、海通證券員工炒股147億 被罰沒超1億!上海監管局近日披露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3年9月24日至2020年6月3日,劉某任職海通證券期間,違法“炒股”交易147億元盈利5464萬元,證監會上海監管局責令劉某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劉某違法所得5464萬元,并對劉某處以5464萬元罰款!解讀:證券從業人員是不允許炒股的大家都知道,海通劉某違法了代客理財規定,自然是要受到處罰的,如果虧錢了還好,不用罰款只會被開除,但錯就錯在他盈利了,根據法律法規一般是沒收違法所得,且做1-3倍的罰款處罰,但是如此數額確實巨大,可惜了,去做基金經理不好么,還干啥券商員工!2、5家造車新勢力6月銷量暴增,數據亮眼!6月新能源汽車銷量:小康股份1.24萬輛,同比增長185.41%;哪吒汽車13157臺,同比增長156%;理想汽車13024輛理想ONE, 同比增長68.9%;蔚來汽車12961輛,同比增長60.3%!小鵬汽車15295輛,同比增長133%!解讀:6月的新能車銷售數據確實炸裂,從已公布的5家數據來看均破萬銷量,且增幅同比環比都是大增,在新能車各種利好政府的扶持下,相信7月的數據會更上一層,但近期新能車的炒作幅度也巨大了,短期不可避免的會進入強震蕩區間,操作難道已經很大了,中期來看由于數據的持續好轉,盈利能力的逐步修復,也會給新能車行業帶來提振!現在我就想靜等比亞迪的數據能否到15萬輛了!好期待!3、寧德時代:公司有超快充技術 最快5分鐘充至80%電量!解讀:剛推出麒麟電池沒幾天,只看到了理論數據和路演,當時說10分鐘速充已經令人目瞪口呆了,這下好了,又整出5分鐘超快充技術,那么試想下明年開始,用上麒麟電池的電動車續航1000公里,5分鐘即可沖到80%,理論上續航800公里,甚至比加油都快,上個廁所就充滿了,如果技術是真的,那么油車的壓力真的巨大了,可想而知對于新材料的突破也是巨大的,希望不要是PPT!今天是7月首個交易日,也是正式進入下半場的開始,對于整個上半年沒做好的也不要灰心,踏空也好,被套了正在回血路上的也罷,或者賺了錢的也不要張狂,下半年是新的起點,新的征程,好好把握,再接再厲!Ps:七月開門紅也好開門綠也罷,震蕩市講究的就是震蕩和節奏,周末僅做消息解讀,不做市場預判,祝大家周末愉快!喜歡記得點贊!
限制證券從業人員炒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實際?
上市公司高管都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他們不是最大的內幕知情人?證券從業人員自己不買,叫別人買有說服力么?在加油站上班就知道以后油價漲跌了么?真要知道內幕就不用上班啦!
支持,防止證券公司倒閉,賣彩票的自己也不要買彩票,開,賭場的自己也不要賭
為什么證券從業人員不許炒股?
他們知道的太多了
如果允許證券從業人員炒股那就是他們看著底牌和股民打牌。那證券公司就成了老鼠倉
從事金融證券人員不允許炒股的原則規定是什么?
從事金融證券人員不允許炒股的原則規定是什么?1、柜臺人員的配偶是否可以開戶?
存在利益輸送,存在間接進行股票投資行為的嫌疑。
外規無禁止性規定,但不建議開戶,對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監控增加難度,有監管案例。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因證券需要確權,法院判決書指定的監護人可以代開限制了功能的證券賬戶么?
3、投顧是否可以參加模擬炒股大賽?
模擬炒股大賽,可以。從合規角度,不鼓勵投顧參加模擬投顧大賽。
模擬投顧大賽都是向非特定對象進行展示,是否屬于投資咨詢范疇?
一般不允許把模擬盤向公眾客戶展示,簽了投顧協議,登錄后才能看到;因為實際存在明確的投資建議,可能會形成跟投。
4、正式員工可以在私募公司入職做投資經理么?
5、信息系統變更和新系統上線,是否需要進行合規審核?
屬于合規審核事項范圍的才進行審核;合規部可就項目組事項出具意見;尤其注意系統項目涉及信息隔離墻的需要關注。
6、投顧A自身管理的已備案產品B,投向由A擔任投顧的信托產品C的劣后及份額,C的投資范圍為債券,這樣的信托產品可以開戶么?是否可以開展PB交易?
觀點1:參照私募規定,機構化信托也需要穿透。
觀點2:信托產品不使適用新八條底線
7、客戶購買投顧產品的費用能否客戶交易結算資金進行支付?
《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只能用于客戶的證券交易結算和客戶提款。
證券交易有關的費用或者稅款,可以直接扣除。
8、營銷人員通過朋友圈轉發公募基金產品是否屬于產品主動營銷?

觀點1:如果轉發基金管理人員提供的公開宣傳資料應該可以;且公開宣傳不屬于主動推介,公募基金本身就可以公開宣傳;
觀點2:個人發布公募基金信息也涉及主動營銷,從投資者適當性的角度來看,公募基金由于具有產品分級,也不能主動推薦。
建議:可在公募基金宣傳時聲明其不屬于主動推介。
9、對高管的監管談話,屬于行政處罰么?
不是行政處罰。對高管的監管談話,如果是以文件形式明確下來的,就是行政監管措施,不是行政處罰。
監管談話分為警示談話(不是監管措施)和監管談話(監管措施)
監管談話適用于,證券公司出現風險隱患或者違法違規跡象,或者存在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并已經停止的情形。意在提醒、告誡有關負責人、其他有關責任人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或者風險事件的出現。
10、同是次級申購人與投顧關聯人(持股關系)的信托產品,可以準許開戶么?
信托產品沒禁止次級和投顧的關聯關系,在銀監會備案成功的產品原則上是符合要求的。
11、證監會對營業網點同城遷址是否報備是如何規定的?
《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規定》第十二條分支機構變更營業場所的,新營業場所應當與原營業場所位于同一城市。新營業場所開業前,證券公司應當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并于新營業場所開業后,關閉原營業場所。
證券公司應當在分支機構新營業場所開業后5個工作日內,向分支機構所在地證監局報備已變更的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已變更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和分支機構原營業場所關閉情況說明。
關于落實《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規定》的通知(機構部部函〔2013〕191號。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在不同市之間、市與縣之間或者縣與縣之間遷址的,不屬于變更營業場所范圍,各證監局應當按照撤銷、新設分支機構的要求,履行審批程序。
12、如果客戶有做期貨或期權業務的需求,證券公司的PB系統可以接到期貨公司么?
這個對期貨公司來說屬于外接系統。
13、信托計劃的投顧和劣后是夠可以為同一方?
銀監會規則可以,但投顧不得代為實施投資決策,不得與信托公司存在關聯關系;如果是做PB業務,就不合適。
14、記錄客戶委托指令里應當包含IP/MAC、手機號等這些委托渠道,出自什么外規?
《關于加強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客戶交易終端等客戶信息管理的規定》
廈門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也提到。
證券從業人員能炒股嗎
證券從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都是不能炒股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
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是不是幾乎沒有不炒股的?
樓主,我看你問了很多這樣的問題,我想告訴你,有些東西必須你自己去看了,體會了才能知道,你問再多,這里回答你的沒幾個是在證券公司工作,即使在,大多也都是客戶經理,他們能給你的建議,只是站在他們的角度上的見識。而且你的這些問題,大多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不是我給你潑冷水,如果你沒有名校碩士以上的學歷,就不要成天做著要當分析師的夢,踏踏實實去工作,在工作中學習成長,或許你將來可以不用干客戶經理。1、中國的證券法規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不能炒股,法律不允許2、但是中國的證券人員有一些偷偷炒股或是借用別的,家人的賬戶炒作3、規定是規定給人看的,在中國!我們的監管一向是出了問題,才會出現監管!都炒都在用別人的名字抄!自己的要銷戶的,本人經紀人,最近也剛銷戶,如今證監會監管越來越嚴格了。
為什么不允許證券從業人員從事證券交易?
證券交易的原則是“三公原則”:公正、公平、公開。從業人員和普通投資者相比,在信息獲取和交易渠道上有著先天的優勢,如果允許他們參與交易,則違反了公平原則。政府發行的證券的時間一般是比i較長時間的,再加上流動性還是很好的,所以在交易所上市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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