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二審什么時候立案?何為第二審立案之日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何為第二審立案之日
繳納上訴費即為立案,等待開庭通知即可.二審立案之日是指上訴人交納了上訴費的時間,二審法院已經受理該上訴案件。網1,就是對方交完錢法院接收案件后。繳納上訴費即為立案,民事案件的二審的期限是3個月,并可以延長3個月。
2,二審交案卷后幾天立案
一般7日內立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民事訴訟法》中規定,一般程序一審的審理期限為半年,二審的審理期限為3個月,也就是說一般的二審在三個月內必須結案的,這個法官是心理有數的 希望能幫到你你直接將上訴狀遞交到一審法院,然后由一審法院給你開票,你繳了訴訟費就立案了基本和一審的時間差不多!希望采納。
3,法院收到二審上訴狀多少天立案處理
原審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訴人提出的上訴狀或者第二審人民法院移交的上訴狀后,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并告知其在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一審的上訴期是15天,上訴期滿前交上訴狀,一審法院收到上訴狀五日內送達給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天內提出答辯狀,法院在收到答辯狀5日內送達上訴人。所有這些做完后五日內送二審法院。

4,民事二審立案期限
對于上訴人來說,向法院提交上訴狀并交納上訴費就可視為上訴立案了,對于二審法院來說,二審收到上訴卷宗,內部分派案件,確定主審法官,才算正式立案。《民事訴訟法》對上訴案件規定了審限。第二人民法院對不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在第二審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這是上訴案件法定的審結期限,一般不能變更。但立法考慮到某些案件的復雜性,所以《民事訴訟法》又規定,如有特殊情況,在3個月內不能結案,需要延長審結期限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審限。 這里指的是“立案”之日起,不包括一審法院向二審法院移送案卷的時間,所以時間可能會比較長,具體日期可以咨詢承辦法官。
5,民事二審立案時間怎么確定
參考如下法條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對于上訴人來說,向法院提交上訴狀并交納上訴費就可視為上訴立案了,對于二審法院來說,二審收到上訴卷宗,內部分派案件,確定主審法官,才算正式立案。民事訴訟,二審法院自收到上訴狀之日起,應該30日內完成立案進入二審程序。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5日(送達)+15日(答辯)+5日(答辯副本送達)+5日(案卷報送)=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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