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存在哪些風險,如何防范
1. 什么是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活動。 雙方意見均屬實的,可以認定借款關系有效,借款產生的抵押權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有關利率。 民間借貸是直接融資渠道,銀行借貸是間接融資渠道。 民間借貸是民間資本的投資渠道,是民間金融的一種形式。
2、民間借貸有哪些風險?
(一)債務人的信用風險
關于債務人的身份,有兩點值得注意:
1、債權人應當查驗債務人的身份證明,要求債務人親自寫借條。 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欠條交給債權人,不排除債務人在欠條上的簽名是別人簽的。
2、借款人同時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債權人必須明確債務人是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企業。 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可以代表公司或者企業進行支付等民事行為。 如果債權人不明確債務人的身份,借款人的身份可能會混淆。
(3) 貸款使用風險
在民間借貸中,需要關注惡意借貸問題,即借款人募集資金用于非法目的的借貸關系。 對于這種借貸關系,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借貸人明知借貸人有違法借貸行為的,借貸關系不受保護。 該行為也因違反國家法律而被認定為無效。
在實踐中,一些借款人經常籌集資金從事違法活動,而貸款人往往急于牟利,不注意審查借款人的貸款用途,或者一些借款人明知貸款是為他人提供資金。他們的非法活動仍在盲目放貸。 但經司法機關查證屬實的,可以依法沒收所借款項,對違法借款雙方處以罰款、拘留等處罰。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樣一來,對于貸方來說,得不償失。
(4) 利息損失風險
利息風險包括未約定利息、約定利息超出相關規定、約定利息不符合法律規定等,約定的利息必須合法。 貸款人建立貸款關系的初衷是為了賺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有關利率的約定也受國家相關法律的調整。 借款人和貸款人應注意以下問題:
1. 借貸雙方對是否約定利率存在爭議,且無法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2、如雙方對約定的利率標準存在爭議,可在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標準內確定利率標準。
3、在有息貸款中,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同類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放高利貸。

4.貸款人不得在本金中計入利息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五)保障風險與防范
擔保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職能部門或者分支機構的法人,那么這些擔保人可能不具備合法資格。
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借錢借貸有哪些證據,注意擔保期限。 無論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擔保期限約定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約定不明確的為二年。
總之,在相關法律法規尚未完善、個人信用體系尚未真正建立起來的情況下,民間借貸的風險主要集中在出借人身上。 只要貸款人在貸款過程中注意上述問題,就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如何防范民間借貸風險?
既然民間借貸還存在很多風險,那么如何防范民間借貸的風險呢? 讓我們來看看防范民間借貸風險的措施。
(一)對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請求,出借人必須首先考慮對方的資信和還款能力,選擇有還款保證或來源、信譽良好的。 同時詢問對方借款的用途。 切勿向從事非法業務或活動的人借錢。 如果放款人知道借款人有賭博、走私、買賣毒品、賣槍支等不法活動,放款人仍然借錢。 屬于非法借貸,其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
(2)對于借款人,不要超出能力范圍借款。 至于貸款人,如果貸款用于投資,則貸款數額應根據借款人的資信情況、貸款用途及其獲利前景而定。
(三)民間借貸期限不能無限制。 仔細權衡利弊。 如果貸款利率較高,且長期對貸款回收影響不大,則可以將貸款期限限制在較長的期限內。 否則,選擇短期。
(4)民間借貸還需要考慮由誰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是否有信譽,是否有支付能力。 如果借款人有財產作抵押或質押,這是最穩妥的做法,但必須到有關部門辦理合法登記。 只有這樣,我們才有保障。
除此之外,證據一直是官司勝負的關鍵。 民間借貸糾紛的主要證據是欠條。 在訴訟中,除非一方能夠證明欠條是非法取得的借錢借貸有哪些證據,否則持有欠條的一方的還款主張很可能會得到法官的支持。 因此,借錢時,借款人應盡量要求借款人開具欠條。 當借據不慎遺失或未寫明,對方否認借貸關系時,需采取有效措施,取得借貸關系的證據。
鑒于電子證據已被法律認可并在實踐中廣泛應用,以電話錄音或短信作為證據是一種很好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借條的作用。 但是,民間借貸的法律關系和證據問題對于老百姓來說還是比較專業的。 建議您在處理貸款過程中的糾紛前先咨詢律師。 無論您是貸款人還是借款人,都需要注意防范風險,合理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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