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小編在網上收錄到的有關“期貨公司居間人管理辦法 期貨居間人承擔什么法律風險”的主要內容,里面將有關“期貨公司居間人管理辦法 期貨居間人承擔什么法律風險”的內容拆分成了幾小段,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期貨居間人承擔什么法律風險?
期貨居間人依據與期貨公司簽訂的合同,具有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根據《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人應當就訂立合同的重要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項或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不存在這樣的情況,居間人不承擔法律上的責任。從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和居間法律關系角度分析,居間人的作用是為訂約雙主提供訂約機會的中介服務,其居間行為應僅存在于開戶階段,對于后續客戶與期貨公司之間的操作行為,居間人不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目前我國期貨交易管理存在漏洞,存在部分居間人在訂立合同之后,繼續利用其特定身份接受客戶委托進行期貨買賣操作,甚至于進行欺詐,但此時其地位已不是居間人,應根據不同情況確定其不同身份,相應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
期貨居間人傭金誰出?
期貨居間人是期貨公司為了發展所合作的伙伴。
期貨公司想發展,但是大部分的期貨公司缺少客戶來源,所以就會找渠道了。
居間人賺的錢是期貨公司給的傭金。因為居間人介紹一個客戶開戶,客戶交易的時候會產生一些手續費,那么期貨公司會拿出一部分給到居間人作為報酬。
期貨居間人怎么做?
謝邀。
講點題外話,居間是分為個人居間和機構居間兩種的。對本身控制很大資金量的個人或者機構,做居間拿交易的返傭感覺理所當然的事情,一方面期貨公司為了業績會頻繁的拜訪你,以致讓你覺得不簽個居間對朋友太不夠意思。第二就是以前手續費還挺高的,把錢白白送給別人總不甘心,返傭是不拿白不拿。對專做經紀(IB)業務,以返傭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個人、團隊當然是絞盡腦汁開發業務,做的好的收入還是相當可觀的。

隨著期貨公司業務競爭的加劇,期貨手續費出現了大幅的降低,逐漸減少的返傭就越來越感覺是雞肋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雖然該拿的還是不拿白不拿,但這已經引不起太大重視了,那些很多以返傭為主的個人、團隊要么轉行,要么做金融行業其它業務,要么直接成為期貨公司正式員工,如果還以IB業務為主,那么起碼90%以上的業務團隊真是活不下去的。
幾乎所有的專職投資者/機構都簽了居間,除了以上我說的該拿的不拿白不拿以外,還有一點就是為了溝通和期貨公司的關系,如果資金量夠大,這個是可以作為籌碼和期貨公司談判的,可以讓期貨公司介紹一些理財客戶或者協助募集基金產品份額,所以盡管表面返傭收入是雞肋,但有的機構還是很重視的,能撈到就盡量不放過。
回到這個問題上來,居間人的身份不是重點,重點是專職投資者的身份,交易的盈虧比居間人拿的返傭要重要的多,所以這個問題答案可以去找找專職投資者的工作都是什么樣的,另外如果炒單帶客戶做,其實是挺累的,生活也并不舒服。
什么是期貨居間人,期貨居間返傭比例如何計算?
期貨居間人的概念:期貨居間人,在法律上理解,就是為投資者或期貨公司介紹訂約或提供訂約機會的個人或法人。
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資者與期貨公司訂立經紀合同時起媒介作用。期貨居間人具體怎么工作呢,概括來講:期貨居間人在生活中,發揮自己的資源、渠道和人脈優勢,介紹投資者到期貨公司——申銀萬國期貨公司,并促成投資者與公司簽訂《期貨經紀合同》,期貨公司按月向居間人支付報償,報酬為投資者期貨交易的凈手續費的一定比例。
什么是期貨居間人?
期貨居間人是受雇于期貨公司的一種職業,它給期貨公司介紹客戶,促成雙方的交易,事后期貨公司再給居間人返回一定的傭金。期貨居間人,在法律上理解,就是為投資者或期貨公司介紹訂約或提供訂約機會的個人或法人。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資者與期貨公司訂立經紀合同時起媒介作用。
以上就是有關“期貨公司居間人管理辦法 期貨居間人承擔什么法律風險”的主要內容,如果沒法解決您的問題,可以直接在本文下方的評論區留言告訴我們哦~或者您也可以點擊本站其他欄目,還有更多精彩干貨供你學習和參考喲~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