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掛失并不等于注銷,需要區分掛失銀行卡的方式。
在銀行卡丟失之后,如果持卡人打電話辦理了口頭掛失,那么,銀行卡是不會被注銷的。
口頭掛失所起的作用是緊急止付。銀行把掛失的銀行卡凍結起來,這樣即使被別人撿去,也不會被盜刷,保證了卡內的資金安全;
口頭掛失只是臨時的一種緊急處理方式,一般在五天或者七天之后就失效了,銀行卡又恢復了自由。
因此,持卡人在辦理了口頭掛失之后,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又找到了銀行卡,那就什么也不用做;

如果在銀行規定的口頭掛失生效時間內,沒有找到銀行卡,就要辦理正式掛失。
第1種情況是掛失之后,不立即補辦新卡。有的人在銀行卡丟失并且辦理正式掛失之后,不選擇立即補卡,
因為還抱著能找到卡的希望,比如也許是遺忘在家里的哪個角落,如果找到了就可以辦理解除掛失的手續。
第2種情況是在辦理正式掛失之后,立即補辦新卡。如果確認銀行卡已經找不到,也不需要再找找了,
就可以在正式掛失時的同時,直接補辦新卡。在這種情況下,舊卡里的錢轉到新卡后,舊卡就會被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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