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03 證券簡稱:海亮股份 公告編號:2019-117
債券代碼:128081 證券簡稱:海亮轉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控股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 控股股東海亮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海亮集團”),截止本公告日,海亮集團持有公司股份 881,026,87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45.13%。
計劃的主要內容: 海亮集團擬向浙江海亮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無償捐贈其持有的公司1億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5.12%。
一、捐贈事項概述
2019年12月26日,為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回饋社會,公司控股股東海亮集團與基金會簽訂捐贈協議,擬無償捐贈1億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占總股本的5.12%)公司股權給基金會,資助基金會開展慈善公益活動。
海亮集團將依據相關法規的要求以協議轉讓的方式捐贈。基金會接受捐贈后,將根據業務發展的實際需求,通過所持股票現金分紅或未來分階段減持等方式獲得資金。基金會的資金主要用于:扶貧;助學;助殘;因年老無子女、生活困難的孤寡老人的贍養;因突發事件、疑難雜癥、大病急病造成經濟致困的救助等。
海亮集團與基金會不是一致行動人,本次捐贈不構成關聯交易。
二、受贈方基本情況
1、名稱:浙江海亮慈善基金會
2、法定代表人: 朱愛花
3、統一社會信用號碼:533300005018835938
4、注冊資金: 1,000萬
5、業務范圍: 因突發事件、疑難雜癥、大病急病造成經濟致困的救助,資助貧困學生,贍養孤寡老人。
6、業務主管單位:浙江省民政廳
基金會公益品牌項目包括:海亮?貧困少年英才培養工程、雛鷹高飛工程、融愛自閉癥兒童救助、中西部教育扶貧、聽障兒童救助、大病救助工程、勵志助學工程、鄉村振興工程、溫暖關愛工程等。
7、截至公告日,基金會持有公司股份情況如下:
三、捐贈主體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海亮集團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曹建國
3、注冊資本:人民幣311,980萬元
4、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5、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913306811462584935
6、成立日期:1996年8月9日
7、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憑有效資質證書經營);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酒類、乳制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具體經營項目以許可證或批準文件核定的為準); 批發零售:金屬材料及制品、建筑裝潢材料(除竹木)、化工原料(除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品、監控化學品)、日用百貨、文體用品、黃金首飾、珠寶首飾;黃金加工;種植業,養殖業(以上二項除畜牧業和前置審批);物業管理;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對外投資。
8、截至公告日,海亮集團持有公司股份情況如下:
9、上述捐贈主體存在一致行動人:
本次捐贈不涉及其他一致行動人,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自上市以來未減持股份。
四、擬捐贈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贈與方):海亮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受贈方):浙江海亮慈善基金會
為支持并資助乙方開展的慈善公益活動,甲方擬向乙方進行捐贈,將所持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1億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股份(“標的股份”)無償贈與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贈與的標的股份。
第一條 標的股份

甲乙雙方同意并確認,甲方在本協議項下向乙方無償贈與的標的股份為甲方所持目標公司1億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股份。
第二條股份過戶
2.1甲方作為目標公司控股股東,在遵守證券監管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對其有約束力的公開承諾中有關減持、轉讓股份的規定與約束性承諾的基礎上,并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后,與乙方共同辦理贈與標的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
2.2標的股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完成過戶登記,則本協議標的股份的交割手續即告完成,乙方成為標的股份的合法所有權人。
第三條聲明、承諾及保證
3.1甲方的聲明、承諾及保證
(1)甲方是標的股份的名義和實際所有權人,擁有完全的處置權,有權通過簽訂本協議對標的股份進行捐贈;
(2)在標的股份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期權、質押、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存在導致或產生上述期權、質押、保證、留置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擔保的任何協議或承諾,也沒有任何第三方有權提出對上述權利的任何主張;
(3)甲方承諾協助和配合目標公司辦理標的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3.2乙方的聲明、承諾及保證
(1)乙方是持有標的股份的適格主體,能夠承接標的股份成為目標公司股東;
(2)乙方愿意利用受贈的標的股份更好的推進慈善公益事業的開展。
3.3在本協議簽署日,甲乙雙方相互保證及承諾如下事項均屬真實和準確,并沒有在任何方面被違反或存有誤導:
(1)其擁有簽訂本協議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全部權利和能力;
(2)其在本協議上簽字的代表已擁有合法的授權;
(3)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4)其簽署、執行本協議并不違反任何法定或約定義務,或違反對其具有約束力的判決、裁定、裁決等法律文書。
第四條費用承擔
甲乙雙方同意,本次標的股份贈與產生的相關稅費,由雙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
五、本次捐贈事項涉及承諾事項的說明
本次捐贈導致的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的說明:
1、海亮集團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持有的股份。
2、海亮集團承諾:其于2007年因公司以未分配利潤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而新增的股份,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其持有的該部分股份。承諾期限屆滿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轉讓。
3、海亮集團承諾:其于2012年1月16日至6月26日期間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期間,海亮集團遵守增持承諾,未有減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行為。增持完成后,公司控股股東海亮集團承諾,在增持完成后6個月內不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海亮集團承諾:其于2014年11月25日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期間,海亮集團遵守增持承諾,未有減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行為。增持完成后,公司控股股東海亮集團承諾,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定期限內不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海亮集團承諾:自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本公司所認購的股份。(本次捐贈的股份系無限售流通股,不涉及其認購的公司非公開發行認購的限售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諾嚴格履行或已履行完畢,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
六、其他相關說明
1、 公司將按照《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操作,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本次捐贈后,海亮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股份866,203,79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4.37%,仍為公司控股股東,本次捐贈事項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2、如計劃捐贈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擬捐贈股份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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