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富姐”吳英,盡管至今還在監獄服刑,但她向法院提交的一紙離婚訴訟,再次引發社會重視。
10月30日,紅星資本局從吳英的代理律師呂海波處得悉,吳英在監獄中要求與老公周某離婚,原因是周某在沒有和她離婚的狀況下,跟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子。吳英以為兩邊愛情已徹底決裂,懇求法院判定她與周某離婚,一起對5.9億元的夫妻一起債款進行均勻切割。
呂海波告知紅星資本局,該案已于10月25日獲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立案。
紅星資本局屢次測驗聯絡吳英老公周某,但其電話一向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況。不過,周某曾在承受媒體采訪時表明,自己早已提出過離婚,終究均撤訴。“她在里邊多少年了,我在外面也要日子。”周某稱。但關于近6億元的夫妻一起債款,周某并未提及該怎么分管。
值得一提的是,關于此次離婚訴訟,法院現已駁回了免交訴訟費的懇求,要求吳英先交納近300萬的訴訟費。
吳英是誰?
25歲成億萬富姐,28歲成“死囚”
揭露材料顯現,吳英1981年出生于浙江省東陽市,父親曾是一個包工頭,母親在家務農。
吳英是吳家第四個女兒,從小學習超卓,不怕喫苦,但初中結業后不肯持續讀書。吳英先是去學習美容技能,只是一年多后,年僅15歲的吳英就在寧波慈溪與人合伙開了一家美容店。
半年多之后,吳英又回到了家園的東陽市技校就讀,但壓抑不住經商想法的她很快又一次停學。2000年,吳英認識了老公周某。兩人成婚后,吳英便在家鄰近新開了一家“貴族美容美體沙龍”,并靠“羊胎素”賺了第一桶金。
之后幾年,吳英在商業擴張上高歌猛進,先后接手東陽喜來登沙龍、興辦千足堂理發休閑屋,成為東陽小有名氣的“富姐”。2006年,年僅25歲的吳英登上福布斯我國女富豪榜第六位,成為我國其時最年青的女億萬富翁,一時風頭無兩。
可是,2007年2月,吳英的命運陡轉直下,她因涉嫌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拘捕。
2009年,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吳英死刑。吳英上訴,二審裁決維持原判。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后,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延期二年履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悉數產業。
2014年7月,吳英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2018年3月,吳英被依法減為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現在,吳英仍在浙江省女子監獄服刑。
為何提離婚?
愛情決裂,老公已與他人同居生子
在吳英向法院提起的離婚訴訟中,吳英具體解說了離婚理由:“周某和其他女性揭露以夫妻名義同居,2012年11月份,兩人生了一個兒子剛好滿月……”
吳英稱,自己剛開始還不信任,終究在周某來探望時,她才確認了此事。“在會晤時,我問周某有沒有此事,周某沒有否定。”吳英提出,周某的行為嚴峻傷害了自己,兩人底子無法和洽,兩邊的愛情徹底決裂,為此懇求法院判定兩人離婚。
吳英的離婚申述狀
關于吳英的訴求,周某在承受采訪時稱,其在2012年和2021年兩次自動申述離婚,但終究均無法以撤訴告終。
紅星資本局檢索到一份發布于2021年9月8日,案號為“(2021)浙0783民初4746號”的民事裁決書。該裁決書顯現,作為原告的周某于9月7日自動吊銷離婚訴訟,法院“應予允許”。

周某此前提起的離婚訴訟
吳英的申述書稱,2012年,周某曾來監獄提過離婚的事。
“她在里邊多少年了,我在外面也要日子。”周某表明。關于與他人同居生子的問題,周某在采訪時未作否定。
近6億債款怎么分管?
吳英稱是一起運營所欠,應均勻切割
申述書中,吳英要求老公周某一起分管5.9億元的債款。她以為,這些債款均是兩邊婚姻存續期間一起運營所欠下的。
吳英泄漏,2003年至2005年,其在東陽開辦了美容美體沙龍、喜來登沙龍、理發休閑屋等;2006年4月建立本性商貿有限公司;2006年公司名稱變更為本性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她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而周某任副董事長。
與此一起,吳英還稱,本性公司辦理均由周某擔任,公司財務的簽字只需兩人其一即可,而周某每月的薪酬也是在該公司收取。“期間,周某還和公司相關人員,向50名貧困生捐款50萬元作為膏火等。”
為此,吳英以為,依照法律規定,公司運營期間的債款,是自己與周某婚姻存續期間一起運營本性公司所欠,歸于一起債款,“我有權要求對5.9億元的債款,一人一半在判定離婚的一起進行切割。”
對此,周某也并未在采訪時進行回應。
懇求免交訴訟費被駁回
代理律師:吳英交不起只能視為撤訴
盡管離婚要通過兩邊當事人的認可。可是,在此次離婚中,法院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紅星資本局取得的一份案號為“(2021)浙0783民初10582號”的告知書中,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指出,吳英與周某離婚膠葛一案,現已立案,案子受理費為2989000元
“訴訟費是法院依據申述標的計算出來的。”呂海波告知紅星資本局,依照《訴訟費用交納方法》,離婚案子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觸及產業切割,產業總額不超越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越20萬元的部分,依照0.5%交納。對應此次吳英提出的一起債款59794萬元,因而案子受理費到達約300萬元。
“限你于收到本告知書次日起七日內向本院預交。”法院表明,“若未交納,將按撤回申述處理。”
吳英的代理律師吳海波告知紅星資本局,他們向法院懇求過免交訴訟費,理由是“吳英仍在服刑,沒有任何收入來歷。”呂海波稱,“吳英的產業已悉數沒收,其狀況歸于的確需求免交的其他景象。”
不過,法院現在現已駁回了免交的懇求。
法院駁回免交懇求
“假如法院堅持要求交納訴訟費而吳英交不起,此次訴訟只能撤訴。不過,吳英仍是能夠再次申述。”呂海波泄漏,現在暫時還未見到吳英,下一步該怎么做只要見到后才干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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