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賣方企業與保理商簽訂保理協議,一般賣方需要將通過賒銷而產生的合格應收賬款出售給保理商.
2簽訂協議后,對于無追索權保理,保理商首先要對賣方企業的客戶
3進行資信評價,并對該客戶核定一個信用額度,在這一信用額度內的應收賬款 成為"核準的"應收賬款.
4對這部分應收賬款,當賣方企業的客戶無能力付 款時,保理商對賣方沒有追索權;而對有追索權保理,當賣方企業的客戶無力
5付款時,保理商將向賣方追索,收回向其提供的融資.

應收賬款保理是企業將賒銷形成的未到期應收賬款在滿意肯定條件的情景下,轉讓給商業銀行,以獲得銀行的流淌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理論上講,保理可以分為買斷型保理(非回購型保理)和非買斷型保理(回購型保理)、有追索權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含義和范疇
除保理是應收賬款轉讓的主要方式之一外,銀行開展的訂單融資、商業發票融資(貼現)也屬應收賬款轉讓的范疇,有必要在登記系統中進行應收賬款轉讓登記.福費廷也是一種應收賬款轉讓的方式,但是否需在登記系統中進行登記,與國際保理一樣,因為債務人在國外,實踐中存在爭議.如從公示海內出讓人應收賬款轉讓行為的角度,避免其重復轉讓或質押,也無妨進行登記.實踐中銀行對信貸資產轉讓、出口退稅賬戶質押也將其作為應收賬款轉讓在登記系統中進行登記,希望起到公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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