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倉量,也稱未平倉合約量,是指買入或賣出后尚未對沖及進行實物交割的某種商品期貨合約的數量。持倉量越大,該合約到期前平倉交易量和實物交割量的總和就越大,成交量也就越大。因此,分析持倉量的變化可推測資金在期貨市場的流向。
乙二醇期貨可以持倉多少?乙二醇期貨限倉制度介紹
乙二醇期貨屬于大商品的化工品種,它的持倉和限倉制度都由大商所規定。限倉是交易所規定會員或者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通過套期保值申請,獲得套期保值額度的投資者,可以不受持倉限額限制。
根據大商所對成熟品種的設計,對投機頭寸采用限倉制度,設置投機頭寸持倉限額。乙二醇持倉限額遵循以下原則:
一、同一客戶在不同期貨公司會員處開有多個交易編碼,各交易編碼上所有持倉頭寸的合計數,不得超出一個客戶的限倉數額。
二、乙二醇品種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限倉數額,在合約上市至交割月前一個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期間根據合約的單邊持倉量規定;交割月期間以絕對量方式規定。

1、自合約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四個交易日期間,若該合約的單邊持倉量小于或等于80,000手,則持倉限額為8,000手;若該合約的單邊持倉量大于80,000手,則持倉限額為單邊持倉量的10%。
自交割月前一個月第一個交易日至該月第十四個交易日期間,若某日結算時該合約的單邊持倉量大于120,000手,則自當日結算時起持倉限額為3000手,并持續適用至該月第十四個交易日。
2、自交割月前一個月第十五個交易日至該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期間,持倉限額為3000手;若某日結算時該合約的單邊持倉量超過80,000手,則自當日結算時起持倉限額調整至1000手,并持續適用至該月最后一個交易日。
3、交割月份持倉限額為1000手。從現貨市場特點來看,乙二醇期貨在交割月份對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持倉限額可以滿足交割需求。
4、非期貨公司會員或客戶的持倉數量不得超過交易所規定的持倉額度,超過持倉限額的,交易所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強行平倉。
通過觀察當前期貨品種的持倉量走勢,可以知悉資金走向和市場未來趨勢,從而判斷自己的投資計劃是否合理,因此了解期貨的持倉量和限倉制度,對于一個期貨投資者來說是非常有必要的功課。??致力于為投資者提供實時?情、?融資訊和投資分析?具等服務,玩轉期貨,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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