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紅沖發票如何作廢?上傳了紅字發票 開錯 需作廢應怎樣操作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上傳了紅字發票 開錯 需作廢應怎樣操作
180天內的都可開紅字發票直接作廢重開
2,如何作廢紅字發票申請
什么個意思,你填了紅字申請,完了覺得不用申請了,想要作廢,對不?要是這樣的話,我覺得好辦,扔了!紅字發票,如果是本月填開有誤,與正數發票一樣在系統里作廢就可以了。
3,沖紅過的發票作廢了怎么辦
沒有稅務風險 沖紅是原來發生銷售已經入賬 無法作廢 只能通過紅字負數沖回作廢是開具的發票內容或者金額不符題主只需把已經沖紅入賬的金額再用紅字做一遍相同的賬務處理即可機動車開票系統可開紅字啊,直接按原票只容錄入只是數量和金額前加個“-”號
4,有誰知道仿偽開票系統中紅字發票申請單可以作廢嗎怎么作廢呢
開錯了是能作廢的,和普通發票一樣直接作廢不行嗎申請單也要作廢,真行啊。不過不要緊,主要是通知單最好不要作廢,要不然就有點麻煩了。你直接在稅務管理機關申請重開就行。我也正出現這樣的問題,真不知道該怎么處理,看樣子得去問問專管員了這個目前還沒有操作過。具體情況建議你問一下你的專管員,她會告訴你怎么操作,而且那樣是最準確的方法。

5,增值稅發票怎樣作廢
機器開具的專用發票作廢分三種情況(本人經歷過): 1.當月開的發票想作廢,只要把發票聯和記賬聯拿回來,當月可以直接作廢,不需要特殊處理。 2.跨月發票不能作廢,只能開具紅字發票,紅字發票開具條件是對方給你開具拒收發票證明,然后你到機器的開票系統上做一份申請單并導入U盤中,然后將U盤,打印的清單和對方開具的拒收證明到市局大廳就可以辦理了。 3.超過90天的發票不能作廢了。 說明:我的操作是按河南省的稅局規定來執行的。當時我不知道,問了專管員,可是我們的專管員還讓我到對方稅局開具未認證證明,可是今年系統升級,不需要稅局的證明。后來直接到市局大廳也沒用上。
6,已抄稅過的發票怎么作廢
你先給會計入賬,然后填寫紅字申請單,拿到國稅申請紅字通知書,最后根據通知書填開紅字發票。拿到國稅申請時資料有:申請單,情況說明或拒收證明,發票復印件。最好把金稅卡中的紅字申請表導入U盤,一起帶到國稅。 1、已跨月的發票,不允許也無法作廢了。只能走沖紅重開程序。 2、銷售方本月必須先作為正常發票做賬、申報交稅! 3、已開錯的專用發票,看是否已交給購貨方。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的規定相應處理,沖紅后再重開: (三)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四)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具體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開紅字,跨月的不能作廢.
7,紅字發票與作廢的發票有什么區別
紅字發票與作廢的發票的區別: 一、紅字發票符合作廢條件的(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發票注明作廢,開票軟件注明作廢。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作廢發票是指操作員對填開發票信息錄入錯誤的已開具發票進行作廢。 二、發票作廢情況主要有以下三種: 1、用票單位和個人開發票后,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者取得對方的有效憑證。 2、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等情況需要重開發票的,可以在原發票上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同時,如果專用發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該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需要注意的是,開具專用發票填寫有誤的,應當另行開具,并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注明“誤填作廢”四個字。按照國稅發200615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專用發票若同時滿足以上條件,則可按作廢處理。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不用,你這個流程叫發票紅沖流程,原先的發票因為種種原因不得認證,但是又入本月賬了,你就要在下個月,讓供應商開一張正數正確的發票,和一張負數正確的發票,正數的發票正常認證,你還要在國稅里答應紅沖的資料到國稅去沖銷,最后報稅時紅沖的負數金額會在報稅時和正數的對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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