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存在離婚、分居、繼承和分享買房財產等民事關系時,需要進行房產分析。根據有關協議、法律原則和某些標準,將共有財產分割給全體業主的行為稱為房產分析。 1.去公證處做生產分析公證。但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民政局備案)中已約定房屋權屬的,可停止財產分析公證;2.辦理抵押銀行規定的事項;3.去房管局申請免征契稅(10個工作日左右,各區略有不同);4.去房管局辦理離婚及財產分析登記(各區時間不同),交50元登記費;5.取得新房房產證和其他權證。

房屋析產辦理的流程
(1) 《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 ;(2)房屋所有權證書;(3)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雙方經法院判決未能離婚的,由2003年10月1日后同意離婚的雙方到場確認離婚協議,并提供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雙方不能同時到場,離婚協議也要公證。(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離婚協議書要提供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5)房改提供原購房合同復印件(驗原件);(6)房屋所有權證附圖和登記表復印件。證明中沒有圖片的,可以不提供,登記表也不會抄原產權人的名字;(7)私人平房還需提供測繪部門提供的測繪圖、表復印件兩份。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一份在領取新房產品時在制證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員直接粘貼在房屋所有權證上。(8)分割(財產分割)協議(原、共有房屋分割為單獨所有權);或書面申請(原件,登記為一處的房屋分割為兩處或兩處以上)。注意:1.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以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由受托人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法院判決的,應當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3.住房變更或經濟適用房分析的,應提交《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到受理窗口領取)和《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