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離婚后財產是怎么分割的(離婚了怎么分割財產)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 離婚了怎么分割財產
《民法典》中對夫妻財產方面作了相關的規定,如下: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2. 離婚了怎么分割財產和債務
歸納起來是以下三大步驟:
第一步,帶材料初審并拿回執單。
夫妻雙方拿著結婚證、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如果有一本結婚證丟失,在該名當事人書面聲明遺失后按照另一本結婚證辦理,若兩本遺失則需要雙方書面聲明遺失并到檔案室調取出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加蓋檔案專用章,再進行辦理。初審好之后發給雙方《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雙方回家去。
第二步,等待三十天離婚冷靜期。
夫妻雙方在拿到前述回執單后,冷靜下來,度過三十天。在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離婚了,可以這樣做:
1.主動撤回:拿著本人身份證和前述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須書面說明),到當初發回執單的婚姻登記機關親自現場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工作人員核實無誤后,換來一份《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
2.被動撤回:如果沒時間去撤回,那么自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也就是拿到回執單后的六十天內),不要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三步,過了冷靜期,仍要離婚,三十天內拿材料去換離婚證。
過了三十天的冷靜期之后,雙方仍然決定要離婚,那么在期限屆滿后的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拿著離婚協議書(需載明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協商一致)三份、結婚證、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證,共同親自到前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辦理離婚手續時,雙方需帶身份證、戶口、兩本結婚證、紅色背景的2寸近照2張。夫妻雙方、需提前簽訂好離婚協議。每周一至周五到民政局辦理相關的離婚手續。辦理離婚收費為49元,其中離婚證工本費9元,存檔費等其他費用40元。
協議離婚時如果對財產進行公證,要花一些公證費用。
協議離婚最好聘請律師,這樣可以避免離婚后發生糾紛。
離婚訴訟期限如何規定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以上所規定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
3. 離婚了怎么分割財產2021
1、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孩子名下的,不管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后,法院認為房產與配偶無關,屬于個人財產。
2、婚前購買的房產,登記為自己名下,就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與配偶分割財產。
3、婚前購買的房產,結婚后房子的漲值部分都和另一方沒有關系。

4、婚前購買的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夫妻二人共同還貸的,離婚時要考慮另一方還款部分金額進行補償。
5、男女雙方任何一方婚前買了房,婚后房產所有一方私自將房子出售,另一方想處置該房屋,法院不予受理。
6、婚后夫妻雙方用共同財產一起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后該房子屬于一方私人財產,不進行財產分割。
4. 和平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建議雙方坐下來好好商量退還彩禮的問題。無法解決或者女方不肯退還建議通過司法途徑。
5. 離婚了怎么分割財產和負債
負債累累,離婚背不背債,要看這個債務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這個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欠債的原因是用于家庭的生活,比如買車、買房,這樣的債務就必須由雙方共同承擔,每一方都要背債務。
如果是一方借債,用于不正當的支出,比如賭博、揮霍,這樣的債務就不用共同承擔,誰借的、誰用的,誰背債。
6. 離婚了怎么分割財產最劃算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以下幾點:
1.工資、獎金、勞動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民法典》第1063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那么,有一點是值得大家去關注的,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是平分的嗎?
答案是不一定。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離婚時夫妻要協商如何分配財產,協商不成或有異議的,需由法院來判決。其中存在以下六種情形,離婚時可多分財產。
1、夫妻中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有過錯行為,無過錯方可以多分家產。
因此在婚姻中無過錯一方需要保持冷靜,盡可能地多收集對方過錯行為的證據,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2、婚后撫育子女較多的一方,離婚時可以多分家產。
《民法典》保護了在夫妻生活中對家庭付出較多的那一方。尤其是家庭主婦,照顧孩子非常不易,離婚前一定要收集好相關證據,離婚時可獲得經濟補償。
3、婚后照料老人較多的一方,可以多分家產。
4、夫妻中一方隱匿財產的,另一方可以在離婚時多分家產。
5、一方轉移資產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財產。
6、夫妻中一方揮霍財產,或者給第三方贈送財產、購置房屋的,另一方如果掌握證據,就可以申請多分家產。
一般來講,夫妻在締結了婚姻關系后取得的財產,通常就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就可以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分割。但實踐中有一部分財產是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具體的情況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同時也提醒大家,夫妻之間應本著互相尊重的態度妥善處理婚姻關系。一旦的確無法繼續延續婚姻關系,決定要離婚,在分割財產和撫養權時無法協商解決,可以需求律師的幫助。
以上就是有關“離婚后財產是怎么分割的(離婚了怎么分割財產)”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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